遇到法律问题?这家三明市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可解决)

遇到法律问题?这家三明市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可解决)


一、福建邦益律师事务所

邦益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3月26日成立以来,遵纪守法,严守执业操守,积极响应律协组织的各项学习与活动。

律所名称:福建邦益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MD0283650U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3号206幢一层
联系方式:13507565000
律所人数:1


二、福建沈诚律师事务所

我所前身为成尤溪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79年12月,1995年12月更名为三明星辰律师事务所,2008年8月更名为福建清印律师事务所,2003年我所由国办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即福建沈诚律师事务所。我所现有专职律师4名。

律所名称:福建沈诚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4890312318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城关镇北门路1号4层
联系方式:0598-6323005
律所人数:4


三、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

本所创办于1980年,原名大田县法律顾问处、大田县律师事务所、三明岩城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1997年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三明地区较早实行自收自支的律师事务所。全所现有6名专职律师,1名行政人员,专职律师和行政人员都达到本科、专科学历。所内办公环境优良,现有近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每们律师都有独立的办公室。多年来,本所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执业理念,积极开拓各项法律事务,受聘50余家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刑事、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6000余件,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享有较高的声誉。本所曾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连续10年被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行管部门评定为先进律师事务所,1996年被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多名专职律师曾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常委。

律所名称:福建岩城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4889988382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26-1号
联系方式:0598-7222356
律所人数:6


四、福建福明律师事务所

福建福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1年1月4日,办公场所位于大田县均溪镇岩城广场二号楼第三单元306室,是一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准法律支持与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秉承创始不断创新及追求卓越的现代法律服务理念,福建福明律师事务所坚持“诚实守信、崇尚公正、勤勉尽责、忠于法律”的执业理念,努力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律师团队,致力于为争议解决领域值得信赖和尊重的律师事务所。

律所名称:福建福明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MD0262016H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3号E幢306室
联系方式:13459825605
律所人数:1


五、福建夏申律师事务所

福建夏申律师事务是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个人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158幢八层814室,交通便利。律师事务所现暂有人员六名,主任律师张伍强具有多年执业经验和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都有着骄人的成绩。张伍强律师原系福建威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多年来,专业从事金融及保险行业的法律实务,并在该领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律师事务所虽刚成立五年,但也已形成并具备了办理各类案件的实力与规模。我所办理各种类型的案件,涉及诉讼及非诉讼领域,担任多家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我所尤为擅长处理民商事经济案件。经济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内部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已成功处理大量此类案件,为将来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律师事务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我所正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层层落实。在所内日常操作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管部门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同时,我所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关注律师身心发展,增强团队凝聚力。电话:0598-8086982办公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158幢八层814室

律所名称:福建夏申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31079781X9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绿岩新村158幢8层
联系方式:8086982
律所人数:5


六、福建金森律师事务所

福建金森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成立,有专职律师及辅助人员6人。律师均执业多年,深谙法律、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社会资源,从事各类法律服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各类案件,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福建金森律师事务所以维护法律、追求民主、尊重人权为宗旨,以规范、专业、高效、诚信为经营理念。

律所名称:福建金森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081648123J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银华路溪南村农民公寓2号楼5号店
联系方式:18905981180
律所人数:3


七、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三明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88年8月,为三明市司法局直属国办律师事务所,1999年12月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三明市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位于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17层,办公面积约578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16人,其中党员律师7人并成立了党支部。执业律师有的还同时兼备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学等专业的本科学历,且本所执业律师有的还具有行政管理学副教授职称、多名具有中级经济师、工程师等职称,有的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从事法律顾问,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执业实践经验。邓盛友律师现为三明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主任、教育委员会委员,张慧敏律师现为三明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文化建设与宣传交流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 本所良好的执业风格和每位律师业务素质,得到社会同行业及政法界的认可,在业务上,不断学习开拓进取;在工作中,互助帮助;生活中有困难,党组织、所工会及时给予关怀。创办至今先后担任政府、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等法律顾问200余家,办理经济、民事、刑事案件1万余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几年来,多次被省司法厅、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市司法局授予“福建省律师行业文明服务窗口”、“文明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福建省第四届‘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等殊荣。

律所名称: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488780177L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17层2号
联系方式:0598-8223042
律所人数:15


八、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

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于2010年正式设立,是由原福建齐驱律师事务所(国资所)主任周荣华律师发起设立的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就本着以为客户提供一流法律服务、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量及创收能力已经连续多年在三明市宁化县地区名列前茅。  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均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其中主任周荣华律师是具有三十多年从业经验、在当地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资深律师,且在从事社会律师工作以前曾任职于本县司法机关。我们坚信,扎实的理论知识和长期的法律实践经验,是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向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切实保障。  多年来,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在业务发展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和律师同行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上千家客户提供过各式各样的优质法律服务,在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同时,也收获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我们所服务的客户即有相关政府机构,也有国企、事业单位、科技公司、房地产公司、生产企业等,涉及多个领域。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尽职、尽责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原则,不断学习、不断拓展新的领域,争取再上新的台阶,为客户的发展保驾护航,为我国实施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律所名称:福建清宁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550968788X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宁化县翠江镇"翠江明珠”2幢A402号
联系方式:0598-6838889
律所人数:1


九、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

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8月24日,系一家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立足律师行业的服务市场,开创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培养出了一批批优秀的律师,是一支值得社会社会信任、认可的律师团队。

律所名称:福建万融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489229408D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和仁新村32幢306室
联系方式:8244480
律所人数:7


十、福建翠城律师事务所

福建翠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2月8日,是福建省宁化县最早设立的专业从事法律业务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拥有2名专职律师,业务涉及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律顾问等。我所成立多年来承办过的数宗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影响,树立了良好的信誉,为社会和谐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益。本所的服务宗旨是以高效、专业、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最为个性化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所名称:福建翠城律师事务所
统一信用代码:31350000550968497T
所在城市:三明
律所地址: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52号3楼
联系方式:0598-6837166
律所人数:1

标签:

声明:本文来源于宋牧法律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管理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