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附具体计算方法)

   2024年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附具体计算方法)
   很多人已经在问202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4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国家暂时还没有发布,现在还是使用老标准(所为的老标准就是2023年标准,该标准附在该文章下面)。新标准因为暂时还出来,我们先将老标准用星号替换了部分数字展示给大家看,防止大家搞混。
  
新标准一般在当年的三分月到四月份出来,新标准会说明从什么时候开生效。标准的发布详见当年的国家统计局官网,我们都是从该统计局官网复制过来,或者从交警大队复制过来发布。如果显示的数字没有星号,表明该标准就是新标准了。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第二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因此,广西2024年人身损害赔偿一审案件经济损失的计算,应当以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相关统计数据予以确定。
    广西统计局近日公布的2023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如下:
  一、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5*元/年
  二、2023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性支出2090*元/年
  三、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813*元/年
  四、2023年各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下:

具体计算方法,以2023的标准计算为准,以下为2022年度广西全省居民收入及支出: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01元;
      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580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46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8078元/年

 

88170

农、林、牧、渔业 70545
采矿业 75850
制造业 8248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6637
建筑业 62179
批发和零售业 7082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6132
住宿和餐饮业 433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5644
金融业 108042
房地产业 7734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30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887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086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8823
教育 8510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719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198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85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仅公布 2022年度广西居民收入数据,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30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桂高法网传〔2019〕105 号)和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规定,即日起,广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8530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2555元/年进行计算、丧葬费均按照新标准45684元进行计算。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
    1、城镇居民:一级493380元,二级444042元,三级394704元,四级345366元,五级296028元,六级246690元,七级197352元,八级148014元,九级98676元,十级49338元。
    2、农村居民:一级151300元,二级136170元,三级121040元,四级105910元,五级90780元,六级75650元,七级60520元,八级45390元,九级30260元,十级15130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参照国产普及型用具市场价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死亡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
    2、受害人伤残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残疾等级对应系数(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十一、后续治疗费:参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费证明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城镇居民493380元为限;农村居民151300元为限。
    十三、丧葬费:参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若只是伤残,则没有第十二、十三项费用)。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当地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协商处理,死亡的,2—5万元左右。
    十五、亲属处理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亲属人数原则上为3人以下,每人不超过5天,具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标签:

声明:本文来源于宋牧法律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管理员处理!